2011年11月,东海人陈某(女,23岁)在东海县某旅社内,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以30元价格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后陈某在同一房间内,以30元价格与另一男子茆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查获。后陈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到案,2013年11月5日被上网追逃,后于2013年12月10日被抓获。后因起诉期间,检察院传讯多次未到案,于2014年6月10日被重新上网追逃。
自此以后,由于陈某父母等亲属不配合,加之陈某本人反侦察意识强,公安机关从未没有发现其的踪迹。就在侦查工作无计可施之时,民警随即转变侦查手段,成功获取陈某的微信号,一场“微信钓鱼”正式开始。侦查民警主动添加陈某为微信好友,很快便通过嫌疑人微信号验证,双方成为微信好友。起初好几次聊天中,民警提出约见,都被陈某果断回绝,陈某表示她只网上聊天,不愿与陌生人见面。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继续不温不火地与其保持微信联系。近日,也许是消除了戒心,自认为安全了,陈某在聊天中逐渐变得主动热情,民警再次提出见面,并提出见面10分钟发大红包的丰厚条件,这次陈某没有拒绝,欣然同意。但陈某把见面地点约在了人流量较大的海州区苍梧绿园广场,这无疑给抓捕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
抓捕当天下午,由东海县局刑警大队民警组成的抓捕小组到达海州区苍梧绿园广场后,再由民警前往约见地点。一路上,民警始终与陈某保持微信热聊。17时30分许,一外貌疑似陈某的女子步入约见地点,抓捕小组通过照片比对确认后,快速出击将陈某抓获。通过讯问,陈某对2011年11月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以30元价格分别与李某、茆某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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