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名“90后”男子张某为推销保健品,从网上购买大量包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开展点对点营销。近日,张某因涉嫌个人信息罪,被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依法。
27岁的张某此前从事物流快递行业。他听同事介绍,保健品行业利润高,如果可以自己联系客户,直接让物流公司发货,可获取相当高的利润差额。今年4月,张某从快递公司辞职,租用民房联系老乡组建“电话营销”团队开始推销保健品。
其间,张某负责从网上购买大量快递单。这些快递单上包含的个人姓名、电话、地址、购买过的商品以及购买价格等信息。营销团伙其他根据张某提供的快递单,进行点对点营销。张某交代,他是通过网络转账给对方,获取客户快递单,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截至落网,张某共花费2350元,从网上购买快递单6000余张,包含个人信息7000多条。检察机关介绍,很多人认为只有贩卖个人信息才属于犯罪,但根据法律,个人信息罪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也包括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和相关司释,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须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中,张某非法获取“交易信息”685条,“一般性个人信息”7000余条,均符合“情节严重”的构罪要求,故依法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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