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春节期间,王某在社交群只收红包不发红包,遭到同事的多次,忍无可忍的他选择报警。面对,骂人的刘某仍不以为然,后经教育才认识到,社交群是场所,他公然他人已经涉嫌违法。
春节前,靖江的王某为了与同事之间方便沟通,组建了一个群。大年初一,群内兴起了抢红包活动。王某参与其中,由于其没有实名认证,且未绑定银行卡,王某在群内只抢不发,同事刘某见状便用言语调侃王某,让其发红包,可不管怎么调侃,王某仍是“”。刘某于是改用的语言对王某进行。考虑到新年,且又是同事,王某未回敬刘某一句。次日,王某绑定了银行卡开始在群内发红包,但刘某依然在群内多次王某。事后,王某觉得刘某的行为损害了他在单位的名誉、形象和,了他的人格,使他的受到了极大。
1月30日,王某一早就来到了靖江新桥报警,要求刘某承担责任。很快找到了刘某,并通过调查刘某的社交平台内容,找到几名王某的同事了刘某在群王某的事实。刘某起初不以为然,“”自己只是发了几句牢骚,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正色告知刘某,社交平台群是一个场所,其公然王某的事实成立,已《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自己图口舌之快,却不知道自己已涉嫌违法。后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王某同意不追究刘某的责任,刘某也向王某诚恳地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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