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朱梦琪记者于英杰)18岁起,张家港男子陆某(化名)开始以行骗为生,先后获刑6次。陆某有个习惯,每次行骗过程都如演戏,他享受这个过程,并且每次行骗后都要写日记记录行骗,总结不足。日前,陆某因诈骗罪被张家港市4年,他的日记本成了行骗的。
47岁的陆某从18岁开始就在社会上混,干些行骗的。先后因诈骗6次,刑满后,陆某又干起了“老行当”。2015年,陆某盯上了一个蹬三轮车的师傅。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陆某经常找他聊天,主动请他喝饮料,施以小恩小惠。
“我厂里的员工受伤住院了,你陪我去接他出院。”混熟后,陆某开始实施行骗计划。到达医院门口后,陆某让三轮车师傅等在门外,自己一个人进去。“我带的钱不够,你先借我2000块,明天就还你。”没多久,陆某又折了回来。觉得陆某平时为方,师傅没有迟疑,把钱借给了他。钱到手后,陆某便快速从医院后门溜走了。这招对陆某来说屡试不爽,一些三轮车师傅接二连三中招。
除此之外,陆某还以做生意缺资金、帮人办理提前退休等为由,在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实施诈骗14起,骗得同事、旅社老板等人共计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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