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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一同性恋男子“被病”:医院二审撤诉

类别:男性心理 日期:2017-9-25 16:25:50 人气: 来源:

  原标题:同性恋男子“被病”:医院二审撤诉9月15日,河南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的代理律师黄锐收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做出的终审裁定,裁定准许驻马店市病医院撤回上

  9月15日,河南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的代理律师黄锐收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做出的终审裁定,裁定准许驻马店市病医院撤回上诉,法院限医院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余虎抚慰金5000元。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10月,余虎被亲属送入驻马店市病医院,因“性偏好障碍”被强制治疗19天,称遭到医务人员吃药打针和。2016年5月,余虎向法院起诉驻马店市病医院,以其权、对其进行强制治疗为由,要求医院支付抚慰金1万元,并赔礼道歉。

  9月19日,余虎表示不接受采访,由男友小杨对外发言。小杨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9月15日从律师处得知医院撤诉的消息,觉得有点意外。看到一审判决要求,驻马店病院于判决生效10日内在本市范围内向余虎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文书经法院审核后在市级报刊刊登,余虎很高兴。

  余虎曾告诉小杨,他起诉医院只是想要一个说法。“一些年纪大一点的人,还是觉得同性之间的感情是不正常、不光彩的。但这个官司让更多人知道,同性恋不是一种病。”小杨说。

  记者9月19日致电余虎的主治医生朱青青,其表示自己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且正在休假,随后便挂断电线 当事人说

  这段时间,余虎和小杨仍旧在浙江工作。小杨本来和余虎商量,二审一定要出庭,“当事人律师的陈述毕竟不如他本人的经历感触深刻,我希望他能亲自告诉,他在医院里是怎么受的。”

  去年一审开庭前,余虎曾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讲述了他被送入病院的经过。2015年10月8日,余虎准备和妻子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随后和小杨一起离开驻马店、回到浙江。

  同性恋早已不被认为是病。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病名册中除名。2001年由中华科学会制定《中国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中,也明确指出“同性恋是正常的”;被CCMD-3归于新设立的性心理障碍条目中的“性指向障碍”的次条目下的同性恋诊断对象,是“那些为自己的性取向感到不安并要求改变的人”。

  我国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卫生法》第30条明确:“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入院治疗,即如果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障碍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自身的行为,或者有自身的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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