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修文县组织心理咨询师和律师深入修文县所开展心理疏导和宣传教育活动。
李某是一名性格偏执、情绪波动异常、身患残疾患,有心理障碍的在拘人员,因非法携带汽油瓶乘坐公共汽车试图作案被发现及时。了解到该情况后,心理咨询师首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努力打开,帮助其恢复心理平衡,消除心理障碍。随后,律师从法律角度对非法携带汽油等易燃易爆物质进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实际情况和违法性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剖析。同时,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该违法行为处罚的相关进行了解读,并告知李某如何做一个的,怎样用法律的武器自身权益和履行法律义务。
通过心理疏导和法律宣传教育的完美结合,在积极引导其消除心理障碍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守法的能力意识,有效遏制了该在拘人员因情绪失控和法律意识淡薄再度造成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修文县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宣传、法律服务等重要工作职能,经常性到、所等开展此类活动,促使员更好回归社会,为修文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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